用戶協議
本合約是由消費者就乙方所提供的本服務(包括乙方的網站以及乙方現在正在提供和將來可能向甲方提供的網絡服務和遊戲服務,以下統稱為「本服務」)所訂立的合約。如果甲方獲得並使用本服務,則應推定甲方已經詳細閲讀了本合約的內容,同意本合約的內容,並同意遵守本合約的規定。為保障甲方的權益,請於註冊使用本公司所提供的各種服務之前,仔細閲讀以下約定。
一旦甲方註冊成為乙方會員,即推定甲方同意並願意遵守以下所有約定。
第一條:合約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線上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合約書條款之約定定之。甲方瞭解一旦甲方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即推定甲方已經詳細審閱並瞭解本合約書的所有條款達三日以上,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合約書與本遊戲相關之遊戲管理規章、規則。於此,提醒甲方:如果甲方是未成年人(未滿十八歲),則請由甲方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註冊申請。甲方對本合約書之同意及其他意思表示,均推定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或符合法律行為之要件。
甲方及其法定代理人應先檢閱本遊戲各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權政策,再決定是否同意提出相關的個人資料;甲方之法定代理人並應持續叮嚀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照片、信用卡號等)給任何人。如甲方因洩露自己或家人之資料給其他第三人致受到任何損害或引發任何爭議,甲方應自負責任。
第二條:合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一、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二、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規章。
前項合約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第三條:名詞定義
本合約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線上遊戲:係指甲方透過互聯網連線經由乙方所架設之網絡伺服
器,使甲方得與其他不特定之多數人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件。
二、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三、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乙方訂立,專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會
員遊戲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則。
四、遊戲歷程:係指甲方進行本遊戲時,乙方電腦系統可得提供之電磁記錄。
五、儲值:係指甲方預付乙方之金額或其餘額。
六、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提供,足以影響或改變乙方線上遊戲之運作、營運、進行方式為目的之程式,包括一切非人為操作可達成之結果。
七、必要成本:係指乙方為履行本契約而已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
三人之費用(必要成本包含之項目,依所佔比重由高至低,包含管道費用、委託業務費用、通信費用、工本費用、人力成本費用,所佔比重依乙方各運營遊戲實際運營情形調整之,以甲方儲值金額的百分之三十五為限)。
八、永久:本合約中所涉及之永久期限,乃係以伺服器持續開啟而言,故日後一旦伺服器關閉則即為終止日,從而排除永久之適用。
九、甲方電子信箱:指甲方於乙方遊戲網站建立帳號後獲得之乙方遊戲網站站內信箱。
十、向甲方發送電子郵件:指乙方發送電子郵件至甲方電子信箱。
第四條:服務範圍
本合約所提供之服務,係由乙方提供網絡伺服器,讓甲方透過互聯網連線登入進行本遊戲。但不包括甲方向互聯網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互聯網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第五條:註冊資料
一、提供個人註冊資料
1.在申請乙方帳號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是及時、詳細及準確的個人資料;
2.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將被乙方用來作為識別甲方和其他用戶的依據;
3.如果甲方所提供的個人註冊資料與事實不符,或已變更而未及時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導致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或進一步提供本服務,乙方應以書面、向甲方發送電子郵件之方式通知甲方並給予改正之機會,若甲方經乙方通知後仍未改正者,因此造成甲方任何損失的,甲方應自負責任。
二、修改註冊資料甲方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乙方官方網站提供的會員服務或乙方公佈的其他途徑,更新或修改甲方申請註冊時所提供的資料。
三、個人資料的披露為了向甲方提供本服務,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以乙方認為適當的方式向協力廠商透露甲方的註冊資料。但是,乙方不會公開甲方的姓名、住址、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帳號、密碼等個人資料。除非:
1.甲方允許乙方揭露這些個人資料;
2.有關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要求乙方揭露甲方的個人資料;
3.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基於法定程式要求乙方揭露甲方的個人資料;
4.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護其他甲方和社會大眾的人身安全,需要揭露甲方的個人資料。
第六條關於:帳號和密碼
1.此處指的是甲方註冊成功的帳號及密碼。
2.請瞭解帳號在註冊之後不可變更,而密碼可以通過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修改。甲方對於甲方的帳號及密碼應善盡保管義務。
3.因為甲方的保管疏忽或其他任何個人行為導致甲方的帳號或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及因此所衍生的任何後果,甲方應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與電磁紀錄。契約非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該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原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5.前項期限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6.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
7.甲方可以以遊客模式進行遊戲,但遊客模式下可能無法進行遊戲充值或消費。且一旦甲方卸載或重裝乙方遊戲,或更換手機、電腦等終端設備或該等終端設備損壞的,該遊客模式下所有電磁記錄可能都將會被清空,且無法查詢和恢復。如因此造成甲方任何損失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8.甲方可以根據《帳號註銷協議》採取乙方規定的手續註銷甲方帳號,甲方帳號註銷後,該帳號使用乙方遊戲帳號相關產品及服務下的所有內容、資訊、數據、記錄將會被刪除或匿名化處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前述內容、資訊、數據、記錄被刪除或匿名化處理後甲方無法再檢索、訪問、傳輸、獲取、繼續使用和找回,也無權要求乙方找回。
9.甲方帳號刪除時(不論理由為何),本合同當然解除。
第七條: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1.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以檢視IP位址是否為甲方未曾使用過之位元址方式查證確認後,乙方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2.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惟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者,乙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
3.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式,循司法途徑處理。
4.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5.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
1. 甲方可以根據本合約使用本服務。由於本合約條款隨時可能變更,為保障甲方的權益,敬請定期查閱。關於本合約條款之變更,依第十七條規定處理
2. 如果甲方不同意本合約條款,或對乙方後來更新的條款有異議,或對本服務不滿意,甲方可以選擇停止使用本服務。如果甲方選擇停止使用本服務,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同意按照本合約條款及其他規則接受並使用本服務,甲方不得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本服務或參與乙方活動。由於本合約條款隨時可能變更,為保障甲方的權益,敬請定期查閱。
2.甲方不得幹擾乙方正常地提供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攻擊、侵入乙方的網站伺服器或使網站伺服器過載;
(2)破解、修改乙方提供的客戶端程式;
(3)攻擊、侵入乙方的遊戲伺服器或遊戲伺服器端程式或使遊戲伺服器過載;
(4)製作、使用、發佈、傳播任何形式的妨礙遊戲公平性的輔助工具或程式(外掛);
(5)利用程式的漏洞和錯誤(Bug)破壞遊戲的正常進行或傳播該漏洞或錯誤(Bug);
(6)幹擾或阻礙他人使用本服務。
(7)違法蒐集他人之個人資料。
(8)其他不符合法令規範之行為。
3.甲方必須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和密碼,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帳號和密碼洩漏而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4.甲方僅能以一個單獨的個人的身份使用本服務。
5.甲方需對自己帳號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責。甲方須遵守有關Internet訊息發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通常適用的Internet一般道德和禮儀的規範。
6.甲方的遊戲帳號、遊戲角色,以及與乙方產品相關的論壇暱稱不得包含本協議二十二條第2項第5款所禁止發佈的內容。
第十條:知識產權
1.甲方自己的檔,視聽媒體或者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包括甲方向乙方平臺上傳的材料(合稱「內容」)屬於甲方,但甲方授權乙方和乙方指定的協力廠商為了本協議的目的使用這些內容。
2.甲方授予乙方一個非獨家的,全球的,免費的,可以轉讓的權利和許可在乙方和乙方關聯方平臺上使用、複製、衍生、發行、公開表演和公開展示甲方的內容,無論該等平臺是現存還是將來開發的。甲方承諾甲方有權上傳內容並且有權給予乙方上述授權。
3.乙方可以保存甲方內容並且可以被依法要求,或者為了下列目的披露這些內容:
(1)配合法律程式
(2)執行本協議
(3)回應任何協力廠商針對甲方內容的侵權指控
(4)保護乙方、乙方甲方和公眾的權利、財產和安全。
4.甲方理解甲方上傳內容到乙方平臺是完全自願的,同意乙方將內容進行非保密性質的公開展示。甲方理解乙方、乙方的關聯方和乙方過期、現在、將來的其他甲方可能看到甲方內容,並且可能開發或者可能已經開發出完全一致或者類似的內容,可能從其他途徑知悉了甲方內容,或者已經或者將要對甲方內容採取行動。因此,甲方承諾並同意下列條款,並同意乙方及乙方甲方依賴於下列承諾:
(1)甲方內容系甲方原創,並且甲方有權披露內容。依據本協議瀏覽和使用甲方內容不會侵犯任何協力廠商的權益;
(2)甲方披露甲方內容不違反甲方和協力廠商之間的保密協議,不會導致甲方和乙方或乙方客戶之間建立保密關係,也不會導致乙方或乙方客戶產生保密義務;
(3)乙方或乙方客戶可能根據自己的判斷對甲方內容進行評論,上述評論不視為對甲方內容創造性或原創性的任何。乙方或乙方客戶也不必告知甲方使用或者拒絕甲方內容的理由或者向甲方披露和甲方內容相關的活動。
(4)乙方或者乙方客戶沒有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義務使用甲方內容。但是,如果乙方或乙方顧客使用了甲方內容或者甲方內容中的數據、思想、設計等衍生內容,不必支付任何費用。
5.協力廠商上傳到乙方平臺的內容屬於協力廠商所有。除非本協議特別許可,甲方不得使用、複製、衍生、發行、公開表演或者公開展示任何協力廠商內容。.
6.甲方整體擁有甲方平臺,包括全部的計算機代碼、美術資源、甲方介面、或者視聽內容,以及上述內容的組合的版權。甲方平臺的各種組成部分可能受到不同法律的保護,包括版權法、商標法或者商業秘密法。
7.乙方擁有一份平臺的全部權利、權屬和利益。甲方保留甲方平臺一切尚未明示授權的權利。例如,乙方不得修改、採用、翻譯甲方平臺的任何部分,或者對其進行反向工程,甲方不得手動或者使用機械人、爬蟲或者其他設備對甲方平臺的任何部分進行索引。本協議不得被理解為授予甲方任何關於乙方平臺的知識產權或者基於乙方平臺產生的任何發明、專利、版權、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
8.版權侵權通知。如果甲方認為乙方平臺上的任何內容違反了乙方的版權,甲方可以向乙方發送侵權通知,甲方通知必須是書面的,必須包括下列的全部內容:
(1)被授權代表被侵權內容的權利人的代表的親筆或者電子簽名;
(2)被侵權作品的情況,如果有多個被侵權作品,請提供清單;
(3)被指控侵權的內容或者鏈接的情況,包括可以讓乙方對該等內容或者鏈接進行定位的資訊,乙方要求,針對每個侵權材料,甲方必須提供完整的鏈接;
(4)甲方的聯繫方式,例如位址、電話或者電子郵件;
(5)一份甲方善意地相信被指控的材料未經權利人及其代理人授權,且未經法律許可的聲明。
甲方的書面投訴函件必須以紙質或者電子版本送達乙方指定版權代理。
請注意,故意就侵權情況做虛假陳述將會負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免責聲明
1.乙方不保證以下事宜:
(1)本服務將符合甲方的要求。
(2)本服務將不受幹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不會出錯。
(3)第三人藉由非法方式介入或侵害甲方之權利,但乙方受甲方告知有此情事發生時,乙方將協助甲方排除或協助查明侵害來源。
2.甲方明確同意使用非乙方提供之網絡服務所存在的風險將完全由甲方或協力廠商即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因使用非乙方提供之網絡服務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也由甲方或協力廠商即網絡服務提供者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服務變更、中斷或終止
1.乙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甲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2.非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乙方有權以書面、向甲方發送電子郵件之方式通知後,中斷、部分或全部暫停向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絡服務。
3.無論乙方服務因為任何原因變更、中斷或終止,甲方儲值概不得退還。
第十三條:電磁記錄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記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記錄之完整。甲方對於前項電磁記錄有支配之權利。
第十四條:網絡遊戲中虛擬物品的約定
1.遊戲中的各種虛擬物品不限於金幣、銀兩、道具、裝備等電磁紀錄,其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擁有上述電磁紀錄的支配權;甲方並有注意其行為應合乎法律和遊戲規則之義務。甲方同意就全部儲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甲方通過其他應用平臺申請遊戲退費的,乙方有權自動扣除相應虛擬貨幣。若甲方利用應用平臺退費的規則,在獲得退費的同時,也消耗了遊戲中相應的虛擬貨幣,導致剩餘虛擬貨幣不足以自動扣除的,則視為甲方違反本遊戲管理規則,乙方將根據本合約第十九條採取相應措施。
2.乙方反對甲方自行進行帳號或電磁紀錄買賣線下交易及線下交易相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參與線下交易、協助線下交易者操作及轉移遊戲帳號或電磁紀錄等一系列行為),並且不保護線下交易產生的任何交易結果,甲方之間進行線下交易行為發生的任何問題、糾紛,包括但不限於被虛假交易資訊詐騙金錢或者遊戲帳號或電磁紀錄的,均與乙方無關,甲方將自行負責,乙方不負責賠償或追回因受騙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認可甲方線下交易所產生的交易結果,甲方通過線下交易所獲得的遊戲帳號或電磁紀錄將被認定為來源不符合遊戲規則。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對線下交易及線下交易相關行為涉及的遊戲虛擬物品、遊戲角色與乙方帳號採取相應的措施。
4.對存在下列情況的交易行為,即使發生在遊戲內,依然將被認定為不符合遊戲規則。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涉及的遊戲虛擬物品、遊戲角色與乙方帳號採取相應的措施。
(1)根據乙方的後台數據判斷,同一甲方註冊多個遊戲賬號進行遊戲,且將來自不同賬號的可交易遊戲虛擬物品集中到一個或幾個遊戲賬號或遊戲角色;
(2)從事遊戲內單一活動或玩法,將全部或大部分獲得的可交易虛擬物品進行交易;
(3)將遊戲內獲得的可交易虛擬物品全部或大部分進行交易,而遊戲角色的等級、技能、修鍊、裝備、寵物等指標中一個或者數個的數值水準和類似遊戲時長的其他正常玩家差異較大;
(4)根據乙方的後台數據判斷,一切其他不以正常娛樂為目的的異常交易行為。
第十五條:註銷角色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註銷甲方創造的角色,並刪除該角色的所有記錄:
1.甲方註冊的遊戲角色未達到一定遊戲要求,並且在該角色所關聯的遊戲分區中可用遊戲點數或遊戲時間為零的情況下,連續三十天未通過該角色登入過乙方的遊戲。
2.甲方自行刪除的角色,自刪除之日起三十天內沒有恢復的。
3.關於乙方所提供的不同產品中註銷角色的具體條件,以各個產品的
具體規定,或提供本服務的相關官方網站上的具體規定為準。
第十六:條服務中斷、停止和變更的說明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中斷、停止或變更乙方提供的服務,
1.乙方各項系統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或施工,軟硬體更新等,應提前7日於遊戲網站向玩家公告,且於甲方登入時通知、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後暫停服務。
2.伺服器遭到任何形式的破壞,無法正常運作。
3.網絡線路或其他導致玩家通過Internet連接至乙方伺服器的動作發生滯礙等情形。
4.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5.在緊急情況之下為維護其他會員及第三者人身安全時。
6.發生突發性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對於上述第2點至第6點原因而引起系統設備發生錯誤、遊戲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遊戲不能進行連線等情形並對甲方造成虛擬貨幣或虛擬道具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資費政策乙方有權決定乙方所提供的本服務的資費標準和收費方式,乙方可就不同的服務制定不同的資費標準和收費方式,也可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本服務的不同階段制定不同的資費標準和收費方式。另外,乙方也可不時地修改乙方的資費政策。乙方應將有關本服務的收費訊息以及與本服務有關的資費標準、收費方式、購買方式或其他有關資費政策的訊息放置在本服務相關網頁的顯著位置。如資費調整時,乙方將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乙方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及遊戲登入頁面上公告,並以向甲方發送電子郵件之方式通知甲方。乙方資費政策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資費政策計收;若新的資費政策高於舊的資費政策時,甲方在新資費政策生效日前已於遊戲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資費政策計收。乙方遊戲如採計時制者,每次計價單位將於遊戲中另行公告。
對於乙方的收費本服務,甲方應該按照乙方確定的資費政策購買本服務。如果甲方未按乙方確定的資費政策購買本服務,經乙方以書面、向甲方發送電子郵件之方式通知甲方後三十日內,甲方仍未改正者,乙方可以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服務。
第十八條:有限保證及責任限制對於本服務,乙方僅作下述有限保證,該有限保證取代任何檔、包裝、或其他資料中的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如果有)。乙方僅以「現有狀況且包含所有錯誤」的形式提供相關的產品、軟件或程式及任何支援服務,並僅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本服務能基本符合乙方正式公佈的要求;
(2)乙方所提供的相關本服務基本與乙方正式公佈的服務承諾相符;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或者其關聯公司或顧客不對使用者使用、誤用或者依賴乙方服務或者甲方網站導致的損失負責。上述責任限制禁止甲方要求直接、間接、偶然、後續、特殊和懲罰性賠償,無論該賠償要求基於保證、合同、侵權)包括過失)或者其他理由(即使乙方或者其關聯公司已經被告知出現上述損失的可能性)。上述限制適用於使用、誤用、依賴或者不能使用乙方服務或者網站,或者乙方服務或者網站被打斷、暫停或者終止導致的損害,包括對協力廠商造成的損害。上述限制亦適用於購買替代性商品或服務的成本、利潤的損失或者丟失數據導致的損失。上述限制使用於乙方網站或者服務中的表演、未能表演、或者乙方網站或服務中出現或者以任何形式和乙方有關的資訊和周邊產品。上述限制應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即使這會導致有限救濟的必要目的不能實現。
第十九條:遊戲管理
1.資料轉移:在出現本公司遊戲伺服器合併情形時,本公司有權將甲方的角色檔案轉移到其他本公司遊戲伺服器。
2.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3.甲方應遵守服務使用者守則
(1)禁止公開或私下傳播任何存在並可利用的遊戲Bug、不正儲值之方式等影響乙方權益之言論,請在發現遊戲Bug時立即向乙方反應;
(2)禁止使用公共頻道惡意刷屏,或做出任何影響正常遊戲秩序的行為;
(3)禁止註冊多重帳號或遊戲角色,並使用上述帳號或角色批量性移轉遊戲內虛擬道具至其他帳號或角色等影響遊戲衡平性之行為;
(4)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違規行為,GM有權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向甲方發送電子郵件之方式通知甲方進行警告及要求改正。經乙方通知後三日內,甲方未改善者,乙方根據情節輕重對違規者進行警告、強制下線、禁閉、更名或停權的處罰,情節尤其嚴重者,將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違規造成的一切損害或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5)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向甲方發送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如甲方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有權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6)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7)除構成協議終止事由外,甲方違反本遊戲服務使用者規則之規定,且同一態樣達三次者,乙方得以書面、向甲方發送電子郵件之方式通知甲方後,立即終止本契約。
4.GM身份說明
(1)GM即GameMaster,指的是維護和管理遊戲虛擬世界秩序的線上遊戲管理員;
(2)GM不會幹預遊戲的正常秩序,不會以任何方式索要玩家的個人資料和密碼,並不負責解決玩家之間的私人糾紛以及遊戲的攻略等問題;
(3)請在遊戲中尊重、理解並配合GM的工作,如有任何意見,請通過專用信箱向客服中心申訴和舉報;
5.虛擬物品說明
(1)甲方如進行任何未經過乙方認證的實體貨幣或點卡等物品與帳號、虛擬貨幣和虛擬物品之間的交易,因此產生之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將不負協調、處理責任;(2)請提高警惕,謹防本遊戲中的欺騙行為,由於甲方個人因素而造成的帳號、虛擬物品和點卡被騙或其他任何損失,乙方可依情形提供支援與幫助,但不保證其支持與幫助能達成甲方之期待,亦不負責賠償或追回受騙的損失;
(3)除伺服器大規模斷線外,由於地方網絡問題、甲方自行操作行為等個別原因造成的角色被刪或回溯、以及虛擬物品和金錢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6.關於遊戲內玩家與玩家之間的對戰本遊戲虛擬世界內會有部分的區域設置有甲方玩家之間的強制性對戰。接受本合約即預設接受強制性對戰的遊戲設置,請甲方謹慎選擇。
7.遊戲漏洞規則乙方鼓勵玩家回報遊戲中出現的問題和漏洞,一經證實將可能獲得乙方的獎勵(獎勵內容視回報問題的嚴重性而定,乙方擁有最終決定權)所有利用遊戲中的漏洞進行非法謀利或惡意攻擊的行為將嚴格被禁止,一經發現,乙方可以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服務。對於可能導致嚴重影響遊戲平衡性的重大問題,官方有權進行修正、回溯或停止伺服器運作。
第二十條:損害賠償甲方若違反本合約或相關法令,導致乙方的母公司、子公司、附屬公司、關係企業、受僱人、代理人及其他一切相關履行輔助人員因此受到損害,甲方應負擔損害賠償及費用承擔責任惟前述賠償及費用承擔不包括乙方所支出之律師費用。
第二十一條:公司擁有終止權甲方應確實遵守本合約及有關法律命令的規定,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立即終止本契約,或暫停、終止或刪除甲方帳號與甲方帳號中的所有相關資料、檔案及任何記錄,以及取消、停止、限制甲方的會員資格,無需另行通知甲方: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修改、反譯或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進行賺取金錢、複製裝備、快速累積經驗值等破壞遊戲公平性、造成伺服器負擔加重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四、使用者名稱使用中文、數字以外字元,致乙方系統不正常運作。
五、使用者名稱使用涉及人身攻擊、淫穢、辱罵、反動及公然侮辱之不雅文字。
六、使用業者或類似名稱作為帳號,或公開或私下發表言論使人誤認為管理員。
七、冒用他人名義申請帳號。
八、使用虛偽不正之方式儲值。
九、公開或私下發表毀損他人名譽或威脅恐嚇之言語。
十、其他重大損害乙方或其他玩家權利或利益之行為。為了向甲方提供本服務,乙方非因預先計畫需對有關的網站伺服器或遊戲伺服器或乙方所提供的本服務的相關官方網站進行維護,該維護可能造成服務的中斷,並且該中斷乙方可能無法事先的通知。乙方於狀況發生時立即於提供的本服務的相關官方網站公告,且於遊戲進行中及時發佈停機訊息。
第二十二:條關於外部鏈接和廣告
1.乙方不能控制乙方平臺或網站鏈接的協力廠商網站,也不對這些外部頁面或者協力廠商網站上內容的準確性負責。某些乙方網站上的鏈接是自動生成的,可能對部分甲方所有冒犯。這些鏈接不代表乙方意見,甲方點擊這些鏈接風險自擔。甲方和這些廣告主之間的交易與乙方無關,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可能使用協力廠商廣告公司追蹤或者測算乙方服務、網站或者其他網站上廣告的有效性,這些公司可能使用處甲方的姓名、地址、電子郵箱和電話號碼等個人資訊之外的其他資訊進行測算,並向甲方推送甲方可能感興趣的廣告。
第二十三:條準據法本合約的解釋、效力及適用應依照臺灣法律,並排除一切衝突法規則的適用。乙方是在臺灣成立的法人,如果甲方在臺灣之外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務,
(1)甲方自願將數據和資訊(可能包括可以辨識個人身份的資訊)和甲方內容傳輸到臺灣,並同意乙方收集、使用、儲存和分享甲方資訊和數據的行為僅受臺灣而不是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
(2)甲方同意將雙方之前就本協議產生的或者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臺北市臺北地方法院管轄。上述法院約定是雙方自願達成的,甲方放棄一切根據甲方住所地法律(包括消費者保護法或民事訴訟法)給予甲方的不同於本協議規定的救濟。
(3)甲方承諾遵守一切適用的臺灣出口管制法律。
第二十四條:個別條款效力
本合約所定的任何條款的一部或全部無效者,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五:條修改
基於對乙方本身、甲方及市場狀況不斷變化的考慮,乙方保留隨時不經通知修改、新增、刪除本合約條款的權利。甲方應當隨時檢查本協議確保知悉最新的修改和更新。